尤里 Lipatov, 俄罗斯下议院能源委员会

Release Date: 2009-06-30

能源部与经济发展部在俄罗斯能源战略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杜马能源委员会与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从历史开始谈谈吧。这是我第三届连任杜马;第一届是在1999年12月,那时,委员会被称为“能源交通通信委员会”。我是委员会副主席,被指派去起草和通过前苏联时期“最著名的”法律-“关于电力领域的改革”。我所指的“著名”是因为能源是任何国家发展的基础。当它在俄罗斯通过部分私有化改革时,假设,整个国家的电力公司解散,大家会将此看作负面的发展:“他们正在毁掉电力系统,以致毁掉整个国家”,这也正是改革强烈的反对之一。

至于委员会,通过八年多的时间完成其使命。尽管听起来有点荒谬:1922年早期,列宁宣布GOELRO计划(翻译者称其为-俄罗斯电气化国家委员会),该计划为世界上最大型,最有意义的电力系统铺平了道路,在6个时区同时工作,但是电力领域最基本的法律已经得到认可。然而,该领域没有法规。其运营是通过国家指令调节,第一个法律基础是在2003年末产生的。在接下来的八年时间里,委员会认可了该法律“关于通信”,“关于铁路运输”和一些其他的法律来监控其他领域的工作。

俄罗斯燃料和能源的合成体对于国家的地位至关重要,与向邻国出售碳氢化合物的战略任务息息相关,我们也能够收回国外货币。2005年-2006年后期,我们开始讨论工业能源部重组的必要性,根据工业能源的功能,将其分离。相应地,法规和国家电力的关系也变化了。2007年12月,第五届杜马选举时,新能源委员会和交通委员会形成。在上一次的总统大选之后,新政府组成,工业能源部分离,在能源部和能源委员会组织合作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从战略的观点看,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为整个燃料能源领域的有效工和提供现代化的法律基础;我所指的是煤炭,石油天然气领域,当然,最重要的部分-作为石油天然气,煤炭的衍生物电力。其中电力发电厂的70%是热能,煤炭、石油天然气。因此,我们努力分析该领域当前的问题以及组织会议,我们委员会一起研讨法规和技术和经济问题,以及明白法规目前的不完善性。主要的条例通过分级法律形成。但是不同相关部的利益也是相互联系的,它也应该在法规中考虑到。这也规定在整个法律起草过程中,不幸的是,通过认可的过程不断推迟。像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努力支持该过程,以达到政府直接通过分级法律。在所有成员中,是没有利益冲突的,因为,我个人认为,根据坚持自己的具体地位,任何任务都能够和平解决。我一直努力找到和各部及其他相关权威机构的共同立场。

作为首要重视的电力领域的基础改革,立法问题有哪些需要解决呢?哪些地方有可能制订法规呢?

首先,法律不是独断的主张。我将任何法律都看成为生命有机体。任何法律都有其生命,生命是千变万化的,其观点也是变化的。

电力领域的改革是改进法规最好的例子;整个领域按照法律的规则来分类:电力发电是私有化;核能源是部分私有化,然而,氢能源是50%以上国有;杜马代表坚持认为,由于核能源与氢能源的危险性,他们必须国有化。热力发电主要是私有和自然垄断-系统运营商,联邦网电公司,各区电力公司是国有。

改革WAS的主要哲学即:前苏联个人及工业消费者整个范围内,其能源税过去都是固定的。但是,在20世纪的近十年里,第一个合资企业诞生了,每个区域的电力系统是自筹资金,每一个区域的税收也不尽相同。大家反对它,因为它侵犯了他们的宪法权利。由于产品不断减小,经济不断衰退等问题,工业和人类都由两个垄断支撑着-俄罗斯联合电力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存活很容易,将天然气作为商品,以一定的价格出售,但是,电力领域资金却非常短缺。在阿纳托利•丘邦斯领导俄罗斯联合电力公司时,形势极其糟糕:没资金,大约10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投资,老式的设备和网络。

因此,电力市场第一个自由化是因为需要投资,而不是哲学理论?

当然,首先是因为经济问题。很明,没有电力发电就没有将来,丘邦斯所处理的问题就是,没资金,如何运作该领域?因此,决定使电力领域自由化。历史上,在他之前,有人做过类似的举动吗?他,来自政府机构,领导电力系统,认识到没有人将为电力买单,决定中断战略军事站点的电力供应。及其令人反感,但是,从这个方面,更清楚地明白,该解决方案是必要的,能够确保有人为消耗的电力付钱。根据俄罗斯联合电力公司的“情报员”从全世界包括拉丁美洲,收集和分析得出的结果,起草了该法律。所有国家方法不同,目前俄罗斯电力法规却是全世界最好实践的共生。

这种共生不一定一直是好的,尤其是在俄罗斯这种情况下……

我们努力做到“最好”。我们也很愿意掌握好哲学思想,作为我们主要的任务便是评估新型电力发电设备的建设。2005年10月,所有热力发电厂和国家区域电力站重组形成TGKs(地方发电公司—译者称)和OGKs(电力批发发电公司-译者称)。每一个OGK都是幅由不同地方拥有一些资产的公司组建而成,他们之间公平竞争。在此之后,这些公司将其出售,吸引国外投资者,例如: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财富公司、德国意昂集团。用不动产购买这些公司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清楚地表明,直到2020年,新买家都将按照分配电力发电设备的总体方案在当地设计新型电力发电设备,并于2008年2月得到政府的批准。

似乎许多投资都都不能够履行他们的承诺吗?

为了投资新型发电站点的建设,我们会进入问题的核心,买家需要明白收回投资的可能性。两个级别的税收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吗?

容量市场于2008年7月1日开始于俄罗斯,随后出现这条政策:将会为所有的生成容量付钱,包括未消耗的容量。总的功率输出应该最大可能性的涉及消耗,也称为最高耗量。最高耗量出现在紧急情况中,例如:每日最高负载以及每月最高负载。例如:俄罗斯每月最高负载出现在冬天:2009年,出现在1月8日。电力发电厂需要一直处理待命状态,从而生产全年一天之中最高容量,燃料燃烧且不时有损耗,发电厂需要电力生产买单从而弥补那些损耗,但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是来自市场吗?整个容量形式上分为电力批发市场千瓦时价格和容量价格。

问题是容量市场适应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消耗的增长。但是,我们知道,2008年末和2009年第一个季度,消耗开始急剧下降,尤其是在能源消耗企业。容量供应商开始让个人消费者弥补容量消耗的缺口,在许多区域税收不断增加。那就是为什么政府现在准备一系列方法重新实现公平价格。

市场自己能够调整状态吗?

法规是用来规定游戏规则的。目前,我们正拟定分级法律,我们十分自信能够解决当前形势。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不认为未来市场自由化是危险的。政府应该立定法规。对于将自由化推迟几年是有帮助的,但是,我的观点是,它并不合理:我们将失去发展速度,我们不能让投资者猜想改革暂停及所有后果。我想提醒您的是,2009年7月1日,能源贸易自由和非管制的价格上涨50%,到2011年1月1日,将会达到100%,按照法律,除非例外:法律监控所有企业和组织机构,除了个人消费者将继续支付关税。但是,个人消费者仅需要支付总能源消耗的11-13%。

主要的工业公司不会满意这样的结果,他们的竞争优势之一是便宜的能源……

我曾是电力工程工厂的总监,我向您保证设备制造领域的产品成本里,价格比例完全不是很重要。我已经在很多场合告诉过我以前的同事,他们并不能证明能源价格便他们窒息。每种产品都有价格。我们能记起一句广泛的谚语:不是养育自己的军队,就是养育别人的军队。有些人不愿意明白电力发电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是国家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之一-或强大或衰退-他们将生活于失去活力的国家里。

法规能帮助公司规定发展方向,更有竞争力,电力价格更高……

杜马起草法律“关于能源效应”。表明建设工程的能源效应的责任,规定了电力消耗的标准。按照该思路高效用电必然会得到优先权;那些愿意从事功率效益将会得到国家支持,其他的则是强制执行。奖励措施也会随之发展。

能源效应耗费很多经费?

没有您想像的那么多!

Lipatov先生,正如您知道,我们是一个国际性的观众。俄罗斯其电力系统一直处在过渡中,一旦该领域的自由化结束,我们还应该考虑公司的成果吗?

我们希望法律哲学将如此,考虑到所有情况之后,形成竞争价格,反过来,允许减少成本,降低价格。一方面,每一件事情都将支持电力的发展,投资都将很清楚他什么时候能得到其利润率(ROI)。一些投资者将签订固订利润率(ROI)的合同。考虑到所有相应的情况之后,国家法令2009年7月1日出台,用于调节国家与该领域的关系。该条例在市场委员会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得到所有成员彼此的认可。

我们,作为国家代表将行使我们的权力确保立法机构在任何问题中得到顺利的运行。再次,我强调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让市场运作的透明,自然。这就是人类思维的艺术!

Lipatov先生,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见解!

Company: 俄罗斯下议院能源委员会
Position: 主席
Country: 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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